时间:2024-03-08 01: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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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近日,
在赣州经开区在金岭路社区,
童某达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一案,
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
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
被告人童某达为牟利,
明知大麻是毒品,
仍在其租用的房屋内
采用育苗、扦插、克隆等方法,
非法种植大麻64株!
并将自己种植的大麻植物采摘、
晒干制成大麻成品进行贩卖,
非法获利56500元。
另查明,
童某达利用他人微信及银行账户
收取毒资、洗钱金额36100元,
收入金额间接或直接用于个人消费。
2022年5月,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民警
在童某达住所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童某达的行为构成
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
判处被告人童某达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45000元。
警方提醒!
种植买卖毒株
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无论出于什么原由
请远离毒品,
千万不要走上涉毒违法犯罪道路!
发现涉毒违法犯罪
请第一时间举报!
综合:赣州经开区公安、赣州经开区法院
来源: 洪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