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8 0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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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依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4〕3号)。
(二)政策内容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县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按照每亩不低于120元的标准,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到户。
(三)办理条件
全县各类小麦种植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
(四)操作流程
种粮主体自报告→村初核→乡镇审核→镇村两级公示→乡镇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
1、种粮主体自报告。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自报告,规定时间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2、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
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要严格审核把关,逐村说明小麦种植面积增、减原因,并组织进行实地抽查,对上报面积较往年增、减较大的村以及以前年度因面积不实引发信访的村,要组织得力干部,重点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审核无误后,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上传,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一并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
5、信息录入及上报。经公示无误后,由乡镇政府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一本通”系统。各乡镇街区将小麦面积核定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对于面积增减较大的村,在上报文件中需逐村说明原因。
6、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7、补贴资金发放。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金融部门,金融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本通”账户中,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小麦种植户要确保“一本通”账户关联政府补贴,保持畅通,避免出现账户休眠、注销、查封等情况。
监督服务电话:
蒙阴街道办事处:4272057 野店镇:4628111
桃墟镇:4558918 高都镇:4618711
联城镇:4518501 岱崮镇:4648136
垛庄镇:4588101 旧寨乡:4728111
常路镇:4538101 坦埠镇:4712588
云蒙湖生态区:4738397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服务电话:427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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