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8 03: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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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增强农业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助力我县农民增收致富,解决我县农业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不足,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3〕31号)要求,交城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围绕我县特色农业产业,计划招聘6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设置如下:
(一)畜禽繁殖员3名。
(二)种植产业特聘农技员3名(以蔬菜、食用菌、粮食作物为主)。
二、特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对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农业技术骨干。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二)特聘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优先;
5、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繁育员需具有娴熟的畜牧繁改技术,牲畜的生产助产技术,在近二年在我县的繁改工作中,改良数量在300头以上或有配种资格证。有长期扎根服务山区养殖户的打算。在乡镇备案的配种员优先录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服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现役军人;
2、本县在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4、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根据全县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发展致富等要求,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一是为县域内的农业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是为脱贫农户和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和经营工作,提供技术扶持;
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四、聘任期限及待遇保障
聘期:1年。
每名特聘农技员补助标准不超过3万元/年(根据考核结果计发),由基本服务费补助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
五、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一12月2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交城县农业农村局三楼。
联系人:梁怡斯。联系电话:18035803963。
3、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学历(学位)、农业领域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证明、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交城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个人申请表三份。
4、资格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技能考核: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职位要求,先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结果,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确定拟招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职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
7、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8、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六、服务管理
本次招聘的特岗农技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被聘用的人员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特聘人员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重点考核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带动致富等情况。利用手机APP采取量化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技术服务补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