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5 19: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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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苗木属于农产品,如果苗木是自已培育并销售的,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口,其销售是免增值税的;而如果销售非自产农品时,一般纳税人是按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注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3,在税收优惠当中,要特别注意企业取得货物的方式对税收的影响,如上例中的自产农产品销售与非自产农产品销售的区别;再比如出口企业当中,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项目”,而外贸企业却只能适用“免、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