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6 0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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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确
禁止私自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对于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近日,安义县凤凰山派出所民警
在工作中发现一农户菜园内
有疑似罂粟的植株。
缉毒大队立即前往现场调查,
经现场查实,
菜园内所种植的就是罂粟,
经清点有14株。
民警立即进行取证,
并将现场罂粟全部铲除。
随后,民警依法将农户彭某
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
彭某听信偏方说罂粟可以治疗中暑,
于是就在菜园内种植了一些,
罂粟种子是其父亲生前留下来的。
通过民警的科普与宣讲,
彭某后悔不已,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违法事实
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
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种植罂粟
无论是用于制毒贩卖或者观赏、食用等
均是违法!
非法种植罂粟需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警方提醒!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
它的危害并不是个人可控的,
法律明令禁止种植罂粟、大麻等
毒品原植物,
一株也不行!如有种植自觉铲除!
如发现该类行为
请大家拨打110进行举报!
转自| 安义公安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 记者 邹鹏飞、舒海军
来源: 南昌晚报